广西公积金新标准发布 扩大覆盖范围惠及更多群体!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4月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业务集成统一,通过统一业务流程、扩大覆盖范围、优化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为全区458万缴存人的安居保障注入强劲动力,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从“分散化”迈向“系统化”新阶段。
业务标准明确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等群体的缴存相关规定。过去,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传统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同胞、退役军人等常面临缴存难问题。新标准重新定义了“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其按月、按季、按年灵活缴存,对于因收入不稳定无法按月缴存公积金的群体是一大利好,既能积累住房资金,又能享受低息贷款,大大降低公积金使用者的资金压力。此外,业务标准对港澳台同胞、永久居留外籍人员、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了明确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到安置地或缴存地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前后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解决退役安置后的购房难题。截至2025年2月,广西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达6678.96亿元,覆盖458.09万缴存人。业务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面。
信息化提速使得异地转移更加便捷。以往,广西区内公积金异地转移需通过全国小程序办理,现在与全区统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后,探索建立“区内账户合并”的新模式,轻松解决区内一人一户问题,流程更简便、效率更高。企业员工因工作调动需将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资金从A中心转到B中心时,只需在线上申请,新系统内部即可完成转移,保持历史明细完整性和连贯性,且资金实时结算,无需两地奔波。信息化手段还延伸至企业端,新设立企业可在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办理销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省时又省力。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中增加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如缴存人家庭加装电梯分摊自付费用5万元,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加梯支出,既减轻住户安装电梯的资金来源压力,也能解决长期以来的爬楼难题,对老旧小区实现宜居是极大利好。在保障民生急难需求方面,进一步支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并将“医疗结算发票”放宽为“治疗结算票据”,一定程度上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针对骗提骗贷、逾期贷款等问题,业务标准实现“精准管控”,从“人防”到“机防”,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对存疑申请启动调查核实程序,设置逾期贷款“早预警”,连续逾期1-3期即列为“关注类”,催收方式灵活多样,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
业务标准既是对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响应,也是立足本地实际的创新探索。从“有房住”到“住得好”,公积金制度正成为广西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未来,广西将继续推动全区公积金业务“同标办理”,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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