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被自己的车溜车撞倒身亡 保险拒赔!法院判了
摘要:
12月4日消息,近日,湖南高院发布了6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则车主被自己的车撞倒身亡,车辆保险公司拒赔的案... 12月4日消息,近日,湖南高院发布了6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则车主被自己的车撞倒身亡,车辆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引起网友关注。
据介绍,陈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一斜坡地段时,停车后下车与他人交谈。陈某某在交谈时发现机动车往后滑行,遂立即在车辆尾部堵车以阻止车辆滑行,致使机动车撞到自己,导致其当场死亡。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陈某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陈某某的近亲属张某某等4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某某作为事发时的机动车驾驶人,其是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中的第三者,案涉事故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且案涉事故发生瞬间陈某某虽位于车外,但其作为驾驶人仍负有支配和控制该车辆的义务,其自身过错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陈某某此时不仅是受害人,也是侵权人,根据不可自己对自己侵权原则,陈某某不能获得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付。最终判决:驳回张某某等4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