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天价救护车”涉事医院被罚没8.7万 “天价救护车”风波划下的一抹休止符!

访客 2025-12-16 17:04:30 6063
“天价救护车”涉事医院被罚没8.7万 “天价救护车”风波划下的一抹休止符!摘要: 【“天价救护车”涉事医院被罚没8.7万】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为一场持续半年的“天价救护车”风波画上...
【“天价救护车”涉事医院被罚没8.7万】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为一场持续半年的“天价救护车”风波画上了一个阶段性的句号。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因在其公示的救护车费外违规加价收费、使用过期药品以及医疗收费不规范的系列问题,被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罚没87,220.68元人民币。这笔罚款,在数额上或许并不惊人,但它正式确立了一个迟到的判断:2025年4月那场奔赴上海的800公里夜路,收费确实是不合理的。更重要的是,这份处罚揭开了远超单一事件的行业疮疤——从“一个车”的管理失范,折射出一个缺乏阳光与规则的“灰色地带”。事件的起点,是江西新余一位父亲的求助。2025年4月8日晚,他身患重症的孩子在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重症监护室,病情危重,急需转往上海救治。由于医院自身缺乏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在家长的恳求下,主治医生帮忙联系了南昌赣医医院的救护车。在那个十万火急的深夜,时间就是生命。转运前,司机告知家属,全程费用为2.8万元,分两次支付。为了孩子的生命,家属别无选择。转运最终顺利完成,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的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了ECMO等关键抢救设备。然而,事后家属发现,这2.8万元不仅远超其心理预期,而且支付过程极不规范——费用被要求转入司机熊宗勇的个人账户,全程既没有提供费用明细,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这种“三无”收费(无明细、无发票、入私账)让家属在焦虑之余,深感不安与质疑。

  事件在2025年6月被媒体曝光后,迅速引爆网络。2.8万元的价格成为众矢之的。随后,舆论出现分化:有观点认为,考虑到夜间长途、危重病人、随行医护及ECMO设备等因素,成本高昂,收费有其合理性;但更多声音追问,如此收费是否透明合规?医院与转运方是否存在利益勾连?

  面对汹涌舆情,江西省卫健委于6月18日迅速发布通报,确认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责令其退回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其医疗转运服务。

  更详尽的违法事实,则在半年后的这份行政处罚书中得以完全厘清。根据公示,南昌赣医医院的救护车收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里6.67元。南昌至上海往返1600公里,按此计算应收10672元。医院实际收取28000元,这意味着在公示价格之外,违规加收了17328元。处罚书明确指出,这是医院“未对案涉救护车及员工进行有效管理”所致。事发后,医院已于2025年6月18日将多收款退还患者。

  这纸罚单的价值,不仅在于算清了那笔1.7万多元的“糊涂账”,更在于它像一束探照灯,照出了涉事医院在核心业务之外,一片混乱失序的经营管理现状。调查揭示的问题呈现出令人担忧的“系统性”。

  首先,是药品安全的失守。执法人员发现,该医院在医疗服务中使用了超过有效期的“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尽管这批药品货值仅28.73元,且无违法所得,但这种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劣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其次,是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处罚书披露,在2023年4月至事发期间,该医院普遍存在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的行为。例如,为同一手术的不同切口未减计收费、在收取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尿道输尿管镜检查费等,涉及金额达26110.43元。监管部门曾责令其退款,但医院逾期未退,这笔钱最终被依法没收,并处以等额罚款。

  这些与“天价救护车”看似不直接相关的违规行为,共同拼凑出一家医疗机构在内部管控上的巨大漏洞。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院首次在医保领域“摔跟头”。记录显示,其在2025年2月和7月,就曾因类似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处罚过。

  南昌赣医医院的个案虽已处罚,但它所依附的民营非急救转运市场的乱象,却是一个更深层次、更普遍的社会问题。正如一位从业超过十年的急救员所揭示的,这是一个“利润丰厚”却游走于灰色地带的领域。

  乱象的根源首先在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与正规供给的严重不足。《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不得用于非急救服务,且公立医院的救护车通常也限制跨省流动。然而,患者跨区域转院、康复回家、异地就医等非急救转运需求巨大且刚性。正规渠道的缺位,直接为民营(乃至“黑”)救护车提供了生存土壤。

  其次,是监管的缺失与标准的空白。非急救转运涉及卫健、交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但长期缺乏明确的牵头主管单位和全国统一的法规与收费标准。这导致了“九龙治水”却难以形成合力的局面。收费不透明、人员资质不明、车辆设备不达标等问题因此丛生。

  央视网曾曝光,有“黑救护车”3公里路程索价1800元,途中还巧立名目加收“设备费”。这些车辆往往设备简陋、人员无资质,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安全。

  8.7万元的罚没款,是给涉事医院的一笔“账单”,更是给社会的一道“思考题”。它警示,任何利用患者危难时刻和信息不对称进行的违规牟利,终将付出代价。

  要让“生命通道”不再被天价和乱象“设卡添堵”,需要系统性破局。

  其一,必须“把东西拿到台面上”,即加快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的立法与标准制定,明确非急救转运的车辆设备标准、人员资质要求、服务规范和透明的收费上限或指导价。让费用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其二,须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建立由卫健部门牵头,交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的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对挂靠车辆实行严密的台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违规收费。

  其三,根本在于“开正门,堵偏门”。在严打“黑救护车”的同时,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规范化、公司化的方式进入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服务质量竞争,增加合法、优质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非急救转运需求。一张8.7万元的罚单,无法瞬间净化整个市场。但它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在生命与健康面前,商业逐利必须止步于法律与伦理的边界。唯有将监管的“探照灯”常亮,将制度的“隔离栏”筑牢,让合规的“阳光道”畅通,才能确保每一次紧急转运,都纯粹地指向生命的希望,而不让家属在焦灼中,再为一条本应神圣的通道付出不该有的、沉重而迷茫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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