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考编第1名却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 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但与报考条件相冲突!

访客 2025-12-04 14:04:44 51131
考编第1名却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 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但与报考条件相冲突!摘要: 【考编第1名却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近日,四川射洪市一位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在问政四川平台求助。她参加了2025年上半...
【考编第1名却因学历重叠政审不合格】近日,四川射洪市一位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在问政四川平台求助。她参加了2025年上半年射洪市事业单位考试,凭借出色表现获得医疗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然而在政审环节却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不合格。税女士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她于2015年 - 2018年就读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攻读中专。与此同时,在2015年10月,她报考了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的成人大专,并于2016年至2019年通过学习顺利获得毕业证。在参加此次事业单位考试时,笔试和面试阶段的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可到了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为这属于“学历套读”,是违规行为,仅口头解释其不合格。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作出正式回复。依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的报名条件明确界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然而,税女士在报考成人大专时,正处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在读阶段,这一情况显然与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相冲突。

  不过,税女士在“问政四川”平台上提交了多份证明材料,用以详细说明自身情况。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出具的证明文件显示,税女士为该校2015级护理专业中专班学员,于2015年8月入学,学制三年,预计于2018年6月毕业。在中专就读期间,得益于当时相关政策的允许,她于2015年顺利通过成人高考,并于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在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进行护理学专业大专班的业余学习,最终成绩合格并顺利毕业。此外,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也进一步证实,该考生于2015年10月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成功录取至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完全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的报考条件。

  12月3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由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负责,未给出更多实质性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情况并非个例。记者注意到,2024年四川南充一位网友也咨询过类似问题。该网友表示自己中专学历与大专学历存在时间重叠(2010年7月中专已毕业,大专2009年9月就开始了),在未取得中专学历时就开始了大专学习,担心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时影响政审。南充市人社局答复该网友称,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学历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主要审查学历取得渠道和学历证书是否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政治审查具体内容,以招聘公告中关于考察环节的要求为准。

  税女士此次政审被判定不合格究竟是否合理合规,目前尚无定论,此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学历认定以及事业单位招聘政审标准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教育部统计,201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达265.6万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118.5万人,高中起点升本科3.2万人,高中起点升专科143.9万人。虽然无法精确统计“中专在校生报考成人大专”的具体人数,但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可窥一斑:2015年四川省成人高考报名人数达18.7万人,其中医学类专业报考人数占比约12%,这类考生中存在学历重叠情况的比例可能较高。在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考试领域,学历审查争议同样频发。以2025年度国考为例,全国报名人数突破300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258.6万人,其中不乏通过成人教育提升学历的报考者。四川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中,射洪市医疗岗位报考人数超800人,最终仅1人因政审争议引发关注,但这类个案背后,是数以万计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在招聘考试中的集体焦虑。

  这场争议已超越个案范畴,引发对教育公平与规则执行的深层思考。支持税女士的网友认为,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具有权威性,卫健局“一刀切”的判定有违“程序正义”;而反对者则指出,若允许在校生套读学历,将破坏成人教育的严肃性,损害其他考生的公平竞争权。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此类争议可能加剧“非全日制学历歧视”。根据智联招聘《2025年职场人学历提升调查报告》,超过60%的企业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全日制学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学历问题引发的争议,可能进一步固化这种偏见。税女士的案例中,其笔试面试阶段学历材料均通过审核,却在政审阶段被推翻,这种“前后标准不一”的做法,更让考生对招聘制度的公信力产生质疑。

  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在于构建教育部门与人事部门的政策协调机制。具体而言需统一“在校生”认定标准:由教育部与人社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中专在校生报考成人大专”的具体条件,例如“三年级学生且已取得中专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完善政审审查流程:要求招聘单位在政审阶段出具书面判定依据,并建立申诉复核机制,避免“口头判定”引发的争议。最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招生简章与招聘公告中,以案例形式明确学历重叠、套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减少信息不对称。

  截至12月3日,射洪市人社局已成立调查工作组,承诺“全面审慎复核”税女士的政审情况。这一表态为事件解决带来转机,也向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在规则与公平的天平上,每一个个体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尊重。这场争议或许将成为推动我国招聘制度完善的重要契机,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亮更多人的职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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